从那天起,每天黄昏,我都去总督府后门。
不用进府,小铃铛会让丫鬟把食盒送出来。有时候是剩菜剩饭,有时候是特意做的吃食。
偶尔她也会偷跑出来,教我认字。
先教的是她的名字,然后是我的名字——她给我取的,叫阿默。默就是不说话的意思。
「阿默,你看,这个字像不像一只狗?」她指着纸上的字,「这是个犬字。」
我点头,在地上照着写。
「真聪明!」她拍手,「再教你一个。」
就这样,一个字一个字地学。虽然慢,但我都记住了。
后来我才知道,小铃铛每天偷跑出来,都要被她娘骂。说什么千金小姐,不该跟下人混在一起,更别说是个要饭的哑巴。
可她不在乎,照样天天来。
有一回下大雪,我等了很久,她没来。正要走,角门开了,她裹着斗篷跑出来,手里捧着个油纸包。
「阿默,给你。」
打开一看,是两个热气腾腾的烧饼。
「我被娘关在屋里,刚才才跑出来。饿坏了吧?」
雪花落在她的睫毛上,她伸手给我掸掉肩上的雪:「快吃,吃完早点回去,天冷。」
那个冬天,因为有她,不怎么冷。
我把铃铛藏在怀里,贴着胸口。有时候夜里睡不着,就拿出来轻轻摇一下。
叮叮当当的,像她的笑声。
继续阅读请关注公众号《半字书香》回复书号【113920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