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践踏我的尊严。
我就是对她太好了,一直以为她会回来。
我相信她只是出门玩玩,就像她说的一样。
没想到是挺着大肚子回来的。
经过两个月的等待,迎来了**的宣判。
**并没有把双方叫到**,而是按照邮寄地址给我和她分别邮寄了判决书。
**最终判定,女方婚内**属于过错方,净身出户,并且在婚姻期间没有尽到身为妻子的义务,并且给社会造成不好的风气。
判定女方补偿10万精神损失费给男方。
收到判决书的时候,我无比轻松。
我的事情在网上发酵。
这是我的律师的安排。
在**的等待时期,我的律师安排我把事情编辑成短视频发到短视频平台。
一时间,**哗然。
女方婚内**,不,是挺着大肚子堂而皇之找老公做大冤种女方真是贱骨头,这还有点礼义廉耻吗?
这就是你们口中的小仙女……这是诸位的老婆……正是因为有**,我才能更好的得到判决。"